最近在寫武俠小說,有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當初寫《左道書》礙於創作時間和篇幅的關係,後期劇情發展很快,留下很多意猶未盡的感覺。後來當我實際投稿的時候,出版社就建議我依照一般讀者對武俠小說的印象,應該把故事情節拉長來寫。

我現在在做的事情就是把原先一集完結的《左道書》展延成三到四集,變成更完整的一部武俠小說。我不擔心這樣做會有拖戲的感覺,因為原書設定的劇情可塑性本來就很高,從莊森跟師父卓文君分開之後開始遊歷江湖寫起,完全可以無限展開。而困擾我的問題就在於要展成到什麼地步。

本來的《左道書》是以莊森和卓文君師徒二人雙主線進行。以第三人稱敘事,故事的發展都跟這兩個主角在走。

劇情展開之後,不但人物變多,還該針對每個人物深入描寫。維持原先的雙主線當然是最省事的作法,兩個主角不知道的事情就不必寫出來。別的地方發生的事情就透過旁人轉述的方式呈現。這樣做不會影響故事精采度,但是寫的時候會有點礙手礙腳。

這就引出了今天的主題,就是什麼什麼樣的故事適合什麼樣的角色觀點?

大家都知道我們有第一、第二、第三人稱可以使用。談論這個話題純粹是以我個人主觀經驗來聊。

第一人稱就是用我來當主角。我最早用第一人稱來寫的故事是青春校園愛情喜劇《恐龍歷險記。》我覺得第一人稱的寫法適合內心戲多一點的故事,像恐龍歷險記這種著重在少女懷春浪漫情懷的故事就很適合。你可以很細膩地描寫「我」的心情轉變,讓讀者感同身受,產生共鳴。

開始翻譯生涯之後,我發現老外很多都會奇幻小說都是用第一人稱撰寫。像是夜城、魔法咬人、鋼鐵德魯伊之類的。我想可能是因為都會奇幻是屬於設定在真實世界裡的奇幻小說,用「我」當主角可以讓讀者有代入感吧。當你用第一人稱寫故事時,故事線基本上是集中在主角身上,在沒道理清楚其他角色想法的情況下,很適合用來製造出乎意料之外的發展。像是「什麼?你是我爸爸?」這種。

鋼鐵德魯伊採用了一種在第一人稱小說裡不太常見的做法。就是書裡的「我」會換人。一開始幾本的我都是主角阿提克斯,但是當女主角關妮兒終於出師之後,常常會跟主角分頭辦事,所以作者就開始以章節為分別,有些章節以關妮兒為第一人稱觀點來描述。而且別以為這樣就完了。後面還有其他角色也變成了「我」。第一次翻到這種寫法時,我跟出版社編輯都很傻眼。不過後來就習以為常了。如果你用第一人稱寫故事,到後來很想換主角的話,或許可以參考看看鋼鐵德魯伊的做法。

接下來是第二人稱。老實說,我本來覺得沒人會用第二人稱寫故事。但後來想想,我還真的接觸過這種寫法,就是古老的角色扮演遊戲。從前電腦很遜,畫不出美麗的圖案,玩遊戲都很靠想像力,所以那個年代玩遊戲的人就會看到:「你進入了一個黑漆漆的大房間,空氣污濁,氣氛陰森。你點燃火把,發現這是間刑求室,裡面有鐵處女等各式刑具,還有很多血。」這樣的描述。第二人稱用得好的話,理論上也能給人強烈的代入衝擊。因為作者等於一直在告訴讀者「你」是誰,在幹什麼,腦子裡在想什麼。我沒有真的看過第二人稱寫的小說,不過我覺得寫寫看應該滿好玩的。

第三人稱應該是最常用的寫作方式。我個人也最習慣用第三人稱寫作。我覺得一般短篇小說或是一集完結的長篇小說最適合用第三人稱的寫法,專注在主角身上發展情節。通常這樣寫時,我會只描寫主角的內心歷程,可以揣測,但不直接描寫其他人心裡的想法。就是主角不知道的東西就不寫出來。這樣比較好控制劇情的節奏跟篇幅,不容易把劇情越寫越長。

如果我想讓劇情分成兩條甚至三條線走,我也會把不同的劇情線集中在另一個角色身上來做第三人稱的描寫。我最早這麼做的故事是《戀光明》,故事在第二集以後就讓班尼跟莉莉雅兩個主角雙頭進行。當年打算這麼寫時,曾跟出版社總編討論過。他是希望經驗不足的作者最好不要多頭主線,怕這樣做會造成劇情零碎,令讀者分心。我是覺得不同類型的故事就會用到不同類型的寫法。大家自行挑選合適的就對了。

還有一種叫作全知觀點的寫法,就是作者完全可以進入任何一個角色的內心世界。喜歡把劇情寫多少條線都行。我覺得這種寫法比較適合用在規模很大的故事,像是《魔印人》那種人物超多的長篇硬派奇幻小說。《魔印人》算是滿有趣的一部小說。第一集分三個主角,三條主線,最後三條線匯集成一條,讓人覺得它是經典三主角冒險故事。沒想到它第二集繼續開沙漠惡魔一條人物成長線,後面還有英內薇拉的背景故事劇情線,阿邦的線,搞得我好亂呀。全知觀點的好處在於你可以花很多篇幅去描寫很多主要人物的劇情,讓讀者對他們產生感情,這樣當後來你要讓他們領便當的時候,讀者才會覺得你夠機車!好吧,我沒有提《冰與火之歌》喔,我是在說魔印人。

總之,我現在就是在考慮把原先是第三人稱雙主線的《左道書》改變成多主線甚至全知觀點來寫。因為……這種寫法可以在角色領便當時造成更大的衝擊。不過這麼做的話,劇情就會無限展延,到頭來會變成幾集,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呀!

以上,就是寫小說的各種人稱觀點。每種觀點寫出來的風味都不一樣,各有適合的故事類型。想寫故事的朋友,就自己挑個適合的來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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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建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